|
#职业病维权难#
实践中,往往有劳动者已经诊断为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申请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时,鉴定出来的等级与自己期望的等级相差甚远。劳动者如何推翻该鉴定结论呢?毕竟伤残等级直接关系着劳动者相关工伤待遇的赔偿问题。
问: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什么性质机构?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对它提起行政诉讼吗?
答: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非行政机关、非事业单位,仅为针对某一具体个案设立的临时性组织,不能直接以它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卫生部规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但《职业病防治法》并无类似规定。
即当劳动这对鉴定结论不服时,可以在15天之内申请复审,也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一年之后,若伤情加重,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