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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已解散的,还能做出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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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6 10: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情简介:老李自1993年至2002年曾在两家萤石矿场工作,已患尘肺病十余年。在该厂工作后,其选择回家务农,离岗时尚未发现自己身患尘肺病,即使在家里务农几年,也未得知自己得的是什么病,后来到医院检查,医生才告诉他得了尘肺病,直至那时,老李才知道自己的病是自己在萤石矿场工作所留下的隐患。知道原因后,老李来到该两个矿场,然而该两个矿场都已经解散了。现在,老李屡次去医院申请职业病鉴定,却都因无法提供单位盖章而未被受理。

问:单位已解散的,还能做出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吗?

答:尘肺病人申请职业病鉴定,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职业病必须是劳动者在单位从事这个职业期间得的,单位工作环境让他得了尘肺病,也就是要提供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这个需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盖章或出具证明。但是,盖了章或者开了证明,意味着要承担责任。实际操作中,企业或主管部门不会轻易盖章或出具证明。

  不过,如果没有单位的盖章,尘肺病人还可以向鉴定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鉴定机构发函给安监部门调查本人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安监部门如果能出具调查报告,鉴定机构是承认的。


建议:为了避免企业解散给职业病诊断鉴定带来的障碍,建议劳动者在离岗时,一定要用人单位组织相关的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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