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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后,伤残晋级,能否再次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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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11:4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职业病法律维权和建设#

职业病患者问:2009年我被诊断为贰期尘肺,且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后经诉讼救济、执行阶段与厂方达成和解,厂方一次性赔偿24万,现我病情加重晋级为尘肺叁期,像现在能否再次主张赔偿?

管律师答:虽此前我亦曾代理患者推翻过类似的“私了”协议,但经了解,你此次协议已包含晋级部分,且经法院主持,再要推翻几无可能,故再次主张赔偿,难以得到支持。

建议:职业病患者,慎签一次性赔偿“私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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