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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安排职业病人住院,不预付治疗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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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17:57: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职业病人经常碰到的问题是,无论是否诊断上职业病,所在单位一律不闻不问,不安排住院,更不预付治疗费,这种行为合法吗?
       深圳管铁流律师认为:
       职业病的诊断会持续较长时间,按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时间可大致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确诊为职业病之前,用人单位依法应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并应承担疑似职业病观察期间的相关费用,此时,若用人单位拒不安排患者住院、不支付相关费用的,患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若拒绝履行,患者还可向劳监、安监部门求助;劳动者经确诊为职业病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此时的治疗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但用人单位仍负有安排患者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义务,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则患者的医疗和生活保障仍需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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