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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汇总:谁来证明职业危害因素与职业病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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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律师
时间:
2013-12-10 22:31
标题:
咨询汇总:谁来证明职业危害因素与职业病的因果关系?
#职业病治疗保障难# 因持刀劫持女老板,山东肺部怪病患者张昌年最终被鉴定为职业病。但企业不愿支付其被诊断为职业病之前的医疗费,理由是张昌年不能确证其最初感染的肺曲霉菌与最终诊断的职业性肺泡炎有因果关系。
管律师意见:是的,张昌年很难(甚至可说是不可能)证明其在被诊断为职业病之前体内所存在的那些稀奇古怪的致病因素,与其最终被确诊的职业病之间一定有因果关系,但你企业更不能排除张昌年体内的肺曲霉菌与职业性肺泡炎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你排除不了,你在生产环境中又存在这样那样有危害的粉尘,现在人家有了身体损害,你企业自然只能赔偿!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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