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287|最高法入库案例:出借资质赚10万,发生事故罚23万以案说法287|职业病相关公报入库案例30:出借资质赚10万,发生事故罚23万 本案案号:(2021)苏05行终601号 入库编号: 2023-12-3-001-021 案例编号:5.1.30 OCA30 【基本案情】 【律师说法】 本案是一宗涉及出借资质成功中标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类似出借资质参与投标甚至围标的事例,现实中较为常见,更常见的则是,中标单位并不实际参与项目运营,自以为只是借用资质,出了安全事故,实际运营单位自然会担责。 本案生效裁判认定,原告单位明知实际施工人无相应资质而予出借,显然违法,同时,原告在相关招投标文件中亦有就安全生产管理作出承诺,因此,无论是行政监管要求,还是民事合同约定,其均应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否则,当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从相关公开的裁判文书来看,这家中标公司出借资质,所收费用其实极为有限,虽然有陈述转账10万,但案涉项目仅为购买、安装50台空调,扣除成本及必要利润,其出借资质所能获取的利益应该非常有限。但在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高压之下,无论生产经营单位获益多少,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处罚起点即为20万,本案实际处罚23万,相比该公司出借资质所能获取的利益,可谓悬殊,损失惨重。 但惟有如此,高昂的违法成本重压之下,类似这种出借资质、违法转移生产业务的行为,才有望从源头得到遏制。而严监管换来的,则是劳动者生命健康与企业财产的共同安全。从这个意义上看,安全生产确实应当从严监管。 安全生产如此,职业病防治其实也一样。可惜,在这方面,职业卫生监督的力度远不如安全生产监管。(2025/8/29 16:41) 更多原创文章 《GBZ188-2025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新旧对照简析 以案说法286|最高法入库案例:用人单位的知情权应有合理边界 以案说法271|职业病相关公报入库案例15:最高法裁定:劳动者未配合离岗体检,视为弃权 职业病问答65|用人单位注销后,职业病病人还能被认定工伤吗? 【收官】“职业病法律”公众号全部推文汇总(501-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