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检查前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确保检查程序合法合规、做好生理准备、保存职业史证据、明确用人单位义务,并特别注意检查机构的资质及检查结果的法律效力。 具体来说: 1、检查程序合法性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组织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需书面告知劳动者,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若未履行该义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被认定违法解除。 检查机构资质。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劳动者可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诊断机构(《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 2、劳动者个人准备 生理准备。体检前3天需保持正常饮食,避免高脂、高蛋白饮食及饮酒,保证充足休息;检查前需空腹8小时(涉及血糖、肝功能等项目)。 职业史资料留存。劳动者应保存劳动合同、岗位说明、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等文件,以便诊断时提供职业史和危害接触史(《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资料,诊断机构可结合劳动者陈述及卫生行政部门信息作出结论(《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 3、证据固定与异议处理 检查结果异议。若对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30日内判定(《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 疑似职业病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诊断并承担费用,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 3、特殊群体注意事项 未成年工。用人单位需在安排岗位前、工作满1年及年满18周岁时安排职业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六条。 离岗检查强制要求。即使劳动者自愿离职或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仍需安排离岗前检查,否则解除行为无效。 4、实务操作建议 检查前沟通。要求用人单位书面通知检查时间、项目及机构,并留存通知记录。 结果跟踪。若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疑似职业病,应立即要求调岗或诊断,避免健康损害扩大。 争议应对。若用人单位阻挠检查或拒绝提供资料,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七条或申请劳动仲裁。 关键提示:劳动者需主动配合检查程序,但用人单位始终是责任主体。未依法履行检查义务的用人单位,将面临劳动关系继续存续、赔偿待遇及行政处罚等多重风险。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