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功案例|山东荷泽中院维持一审判决支持职
-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长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职业病律师团收到山东省荷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职业病民事赔偿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从2022年9月当事人正式委托,到指导当事人反复与用人单位协商未果
- 珠海法院再次支持职业病民事赔偿
- 近日,职业性尘肺病(壹期)、七级伤残患者韩某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载明因韩某所在某化工公司未按法院规定时间缴纳上诉费,裁定按上诉人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职业卫生行政诉讼3:“过罚相当”,不能只
- 【律师说法】过罚相当,是行政处罚中一项重要适法原则,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
- 职业卫生行政诉讼2: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
- 【案情简介】一审法院认定,2017年6月20日,被告F市安监局对原告茶业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发现原告存在未按规定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机构及规范档案、未按规定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定期
- 大数据告诉你,职业卫生监管是这样的(下)
- 从审判结果来看,“职业卫生”关键词检材中,一审案件246件,二审案件192件,占比约33%,再审案件23件,占比约4%,执行案件42件,占比约3.8%。通过对一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全部驳回的有144件
- 大数据告诉你,职业卫生监管是这样的(上)
- 3月14日开始,深圳新一轮疫情从严防控措施开启,作为律师,居家办公,搜集、整理裁判文书是一个不错的选项。刚好有职业卫生监管领导邀约,要求针对性准备一堂职业卫生监管实务讲座,于是,一周之内,以“职业卫生”
- 职业卫生行政诉讼1: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
- 【律师说法】 本案是一宗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定义务被行政处罚的典型行政诉讼。其典型性不仅仅表现在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更表现在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完全无视或者有意漠视。《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
- 职业病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26:对诊断鉴定结
- 【律师说法】 本案与本号之前推送的另一篇(点击链接可参阅职业病涉诊断鉴定行政诉讼10《哭死!最后用人单位否认有危害因素,不服职业病确诊结论未获支持,不服工伤认定也未获支持》)关于最后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
- 职业病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25:最高院认为,
- 【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诉称,其1997年3月转业到金化公司工作。2005年2月至2006年3月期间担任带班工长,因劳动时间长,报酬低,强度大,生产工艺管理混乱,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工作压力大,身心长期处于高
- 职业病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25:最高院认为,
- 【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诉称,其1997年3月转业到金化公司工作。2005年2月至2006年3月期间担任带班工长,因劳动时间长,报酬低,强度大,生产工艺管理混乱,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工作压力大,身心长期处于高
- 职业病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24:职业病诊断后
- 【律师说法】本案是一宗职业病工伤认定的行政纠纷,比较有代表性。案情不复杂:先诊断为职业病,而后用人单位不服,先后两次申请鉴定,最终维持诊断结论,仍确诊为职业病。职业病诊断结论出来后,患者方直接申报工伤
- GBZ68-2022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 【职业病律师团提示:新的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出台,诊断标准调整,血象指标提升(由此前的4.0调整为3.5),慢性苯中毒的接触时间统一明确为3个月及以上,未来,确诊职业性苯中毒的门槛提高了。】前言本标准的第5
- 职业病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23:职业病工伤认
- 【裁判要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
- 疑似职业病界定标准
- 疑似职业病界定标准Identificationstandardforsuspectedoccupationaldisease前言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
- 职业病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22:隐瞒职业病史
- 【案情简介】因涉及前后两次行政诉讼,判决书内容较多,为便于读者便捷了解案情,特简介如下:患者L于1993年-2008年12月在C市甲矿业公司从事井下清渣工作,2009年1月20日经C市职业病防治所诊断为"矽肺二期",2009年6
- 职业病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21:经典!最高院
- 【案情简介】患者长期在煤矿工作,并曾经出现胸闷、咳嗽等症状,但从未体检并查出尘肺问题。入职最后用人单位不到四个月,尘肺病发并通过一次诊断、两次鉴定最终被确诊为职业病,随后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对职业病
- 职业病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20:离职十年被确
- 【律师说法】 本案是一宗不服确诊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行政纠纷。从橡胶公司一路推进法定救济程序及强调的种种理由来看,其对患者最终确诊职业病是明显不服的,但在完成职业病一次诊断、两次鉴定的规定动作之后,再
- 职业病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19:不在目录中,
- 【律师说法】本案是一宗因不在职业病目录范围内无法确诊为职业病也无法直接认定为工伤的典型案件。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因从事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又罹患怀疑与该危害因素有关的疾病,为了获取治疗及其他可能
- 职业病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18:职业史问题,
- 【律师说法】上一篇推送案例中,人社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围绕真正的工伤用工责任主体,各方众说纷纭,工伤认定结论也因此被推倒重来。对此,管律师认为,现行统一工伤保险制度下,职业病病人寻求工伤保险待遇过程
- 职业病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17:用人单位一大
- 【案情简介】由于本案案情相对复杂,前后经历两次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有必要作简要介绍,笔者已将完整案情制作成图片附在文后,对具体案情有兴趣的朋友可自行查阅附图。基本情况是:庞某某于2004年3月至2017年7先后在
- 《攀登》第十七期
- 职业病律师团官方电子期刊《攀登》第17期正式出刊了! 本期《攀登》,由职业病律师团新秀陈雪儿律师负责编辑。 本期《攀登》,适逢国际六一儿童节与我国传统大节端午,主编为此精心设计了期刊内容。健康中国,离
- 也谈“尿镉升高是镉中毒吗?”
- 因为一篇推文(微信公众号文章:以案说法|职业性苯中毒,十级伤残,属于“严重损害”吗?),在某职卫群引发小小争论,持论双方,一边是执业律师,一边则是职卫专家。虚拟社交平台上,牛鬼蛇神,飞短流长,不一而足
- 《攀登》第十六期
- 职业病律师团官方电子期刊《攀登》第16期正式出刊了! 第16期《攀登》,继续由李剑桥律师担纲主编。 本期《攀登》,关注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信访工作条例》。信访,作为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纠纷化解
- 职业病涉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之十:怀疑中毒,
- 【相关案号】一审:建湖县人民法院,(2017)苏0925行初113号,2017年10月24日判决二审: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苏09行终530号,2018年3月13日判决再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行申1339号,2020年9月
- 成功案例|二审改判用人单位向职业病病人支
- 职业病工伤患者与用人单位终结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原本是《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一项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工伤待遇。实务中也很少见到用人单位赖着不给的,毕竟法律规定得再
- 华商年度“十大诉讼案例”获评前后
- (图片来自深圳坪山法院公众号)晚饭后,正陪女儿丫丫玩游戏,电话来了。是中山一位职业病当事人来电,我知道她想说什么。下午快下班时,法院书记员催询是否有缴纳诉讼费,也是,案件前天都开过庭了,诉讼费还没缴,
- 又判了!职业病民事赔偿再获珠海中院支持
- 2022年,首个工作日,职业病律师团同时收到两份判决书,结果均有利于职业病病人。珠海中院甚至并未开庭,书面审理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用人单位向职业性尘肺病四级伤残患者赔偿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约48万元
- 大逆转!珠海职业病民事赔偿案二审彻底改判
- 2021年9月18日,珠海职业性苯中毒七级伤残患者小马(化名)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的判项,撤销其他判项,改判用人单位赔偿小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近
- 职业病律师团举办第二期线上法律讲座
- 2021年1月8日19:00分-21:00分,职业病律师团管铁流律师通过微信平台“2职业病法律交流群”面向职业病工友开展了主题为《职业病法律维权——主要诉求与风险提示》的法律知识讲座。管律师在讲座中分析了工伤赔偿中的劳
- 人损司法解释新规出台,被扶养人生活费木有
- 【问题简要】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新修订的法释【2020】17号《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损司法解释》),相比旧版,修订后的《人损司法解释》精简了不少,而最让职业病病人关注的
- 坚持——职业病律师网2021年元旦致辞
- 职业病防治与法律维权,2021,“牛”起来!
- 职业病律师团|《攀登》创刊了!
- 由职业病律师团主办、职业病律师团成员李剑桥律师主笔的职业病法律维权电子期刊——《攀登》创刊号终于面世了!《攀登》的出现,是职业病律师团努力服务职业病法律维权需求的一种尝试,旨在以电子期刊的方式,将职业
- “医疗期待遇”≠“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 职业病法律维权风险提示之十三——“医疗期待遇”≠“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基本案情】职业性苯中毒五级伤残患者阿今(化名,下同)2004年入职某眼镜厂,工作中接触胶水等含苯原材料,2014年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 职业病律师团:职业病劳动者停工留薪期的一
- 不少职业病劳动者对确诊职业病、认定工伤、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后的待遇问题存有疑问,认为只要还在治疗,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原待遇标准继续支付待遇。这种认识并不准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
- 职业病病人评残后的治疗费究竟谁来预付?
- 这是职业病病人经常咨询的问题。基本情况都是大同小异:患者已完成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想要再次住院治疗,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医疗费。患者不满,与用人单位交涉无果,向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反映,相关部门要
- 职业病律师团:《〈民法典〉与职业病法律维
- (续上:https://zybls.com/portal.php?mod=viewaid=728)好了,前面呢是我今天跟大家分享的,就是关于民法典和职业病法律维权的。因为时间关系呢,跟大家分享其实非常的少,非常的浅,下面呢,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另
- 职业病律师团:《〈民法典〉与职业病法律维
- 各位职业病病友们,大家晚上好!我是管铁流律师,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跟本群很多职业病病人的应该是老熟人了,因为从2009年开始我就一直在跟职业病法律、跟很多的职业病病人打交道。今天这个讲座其实
- 职业病律师团,来了!
- 职业病律师团,来了!——职业病律师团举行首次工作会议2020年11月27日下午,职业病律师团举行了首次工作座谈会,管铁流律师、李剑桥律师和特别邀请的众多广东职业病病友的知心朋友刘老师参与交流。本次工作会议,主
- 职业病律师团2020年12月部分开庭安排
- 2020年12月3日15:00分,职业性苯中毒七级伤残患者骆某某诉珠海某制造公司健康权纠纷一审开庭,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南湾法庭第四审判庭(因本案临时安排有多位当地人大代表旁听,具体审判庭可能会有变化);2020年12
- 喜讯!李剑桥律师正式加入职业病律师团!!
- 近日,李剑桥律师正式加入职业病律师团队。李剑桥,男,安徽省巢湖市人,执业律师,同时拥有二级人力资源师、中级社工师等资质,曾在陕西省渭南市、广东省深圳市担任社会工作者,从事律师工作后已有五年执业经历,执
- 明确取向,重防严治——2020年《职业病防治
- 明确取向,重防严治——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立法修改建议《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颁行,至2011年大修,后又经2016年、2017年、2018年小修,至2020年,国家再次启动修法,累行不到二十年。法的权威在于稳定和适用
- 如何有效进行职业病法律的网络咨询
- 没有人有必须为你解答的义务,对于免费的解答,也没有人有必须向你保证解答足够正确的义务。别人所做的,不过是出于同情,出于善意。你无权去要求别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专业的问题想要获得专业的帮助,有条件时
- 和激流网网友交流职业病法律问题
- 职业病维权,职业病救助,和职业病防治一样,制度框架之内,最终还得靠劳动者自救,集体力量的自救。舍此,都是本末倒置。
- 停工留薪期劳动者正常出勤的,能够享受何种
- 职业病工伤患者在停工留薪期内正常出勤的,除了可以享受正常出勤的劳动报酬外,还可享受法定的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即原工资福利待遇。因此,对用人单位来说,应尽量避免安排停工留薪期员工继续正常出勤。 ...
- 重审、再审程序中不应按原审一审辩论终结前
- 有职业病病人在“2职业病法律交流群”中分享了一篇《重审、再审程序中仍应按原审一审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的经济数据确定赔偿标准》(以下简称《仍应》),文章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重审、再审程序中相关赔偿基数的确定
- 你的权利,在你的行动中
- 一句话,你的权利,在你的行动中。
而不是与此相反,简单应付,然后听天由命。
- 疑似职业病,到底怎么定?
- 对疑似职业病的理解,最关键在于对《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障性质的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了疑似职业病相关保障与待遇,却完全没有象职业病那样规定一套严格的判定程序与标准,窃以为这并非完全是立法疏漏,而可能正是有
- 南方科技大学职业病法律专题报告后记
- 法律与技术的专业思维冲突,又岂止是在职业病防治这一小众领域,但凡需要法律调整、规制的技术领域,二者的冲突都同样会存在,保持对专业外的知识、思维必要的尊重,既是一种学术的大度与严谨,更是一种治学为人的修
- 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
- 职业病人依法享有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知情权、受教育权、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异议权、批评、检举与控告权等多项法定权利。劳资双方均应了解并掌握。 ... ...
- 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需要一场颠覆性大调整
- 现有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的不足,可归结为两个方面:诊断鉴定方面的问题是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的设计所致,而患者保障待遇方面的障碍则主要是将职业病直接套用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所造成。归根结底,上述问题还都是源自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