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下午,我办公室同时来了两位职业病患者:小屈和老张。二人共同受雇于深圳宝安的一家电子厂,工厂主要生产手机电池,生产中会使用到三氯乙烯、丙酮、天那水等化学药品对不锈钢模具进行清洁作业,因为缺乏防护措施,二人患了同样的病:皮肤丘疹样搔痒,视力受损,而更多的症状还在持续出现,比如肾炎、肝损伤、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 小屈已经是第三次来我这儿了,中间电话咨询则更多。年前咨询之后,他于今年2月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因为对六级伤残结论不服,他向省劳鉴委申请了复评,并因此申请中止劳动仲裁,本月开始,工厂陆续开始搬迁,并准备注销,小屈急了,又不知道如何应对。今天收到省劳鉴委的复评结论,维持六级伤残鉴定,小屈于是再次来找我,并执意要委托。 老张则是经小屈介绍而首次来咨询。相比小屈,老张的遭遇则坎坷许多。2003年,湖北籍退伍兵老张入职这家电子厂,两年后出现皮肤搔痒症状,2008年爆发全身性剧烈皮肤搔痒并伴溃烂,头发眉毛脱光,面部溃烂见骨,视力持续下降。老张说,要不是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位老专家及时对症医治,他早没了。而当时老专家并没有给他出具书面的诊断结论,只是私下问了他工作中所接触的化学物质后,在一张纸片上写下“三氯乙烯中毒”六个字,并开始给他对症下药,这才止住溃烂趋势。而随后的职业病诊断却极不顺利,几经周折,2010年,老张被诊断为“职业性接触性皮炎”及“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眼部伤害”,而评残结论仅为十级。事实上,老张当时的健康已经非常糟糕,反应呆滞不说,浑身乏力,膝盖酸软,基本无法继续劳动了,肾、肝等内脏甚至肛周也出现严重的病变。对十级伤残结论,老张无法接受,持续几年的投诉交涉之后,2013年底,老张在晋级复评中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但职业病诊断结论仍然只是“职业性接触性皮炎”及“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眼部伤害”,似乎与三氯乙烯无关。 共同的职业伤害让二人产生众多共同的症状,最明显的就是视力下降与反应变慢,而这两样,会让二人在生活中比正常人多费太多的周折。比如今天下午,小屈先是拿了三张材料给我们看,挨不了几分钟他没看到这三份材料了,便开始四处翻找自己的文件袋,没找着后就一遍又一遍问老张,老张慢悠悠地说没拿,小屈似乎没听见,继续问,并开始一次又一次地翻看老张摆在桌面上的材料,戴上高度近视眼镜急切而缓慢地查看,然后继续让老张拿出随身的材料,老张则慢慢地也来气了,坚持说没拿。小屈趁老张和我交流,直接去他背包里翻,老张火了,吐词不清但仍很克制地大声说:你这是干嘛,没有嘛!小屈也火了:我又不是要你的东西,看一下嘛…… 材料最后是在小屈身边一堆文件中找到。二人倒也很快平静,并不真就生了气。 老张前年因为患职业病前月平均工资标准问题和工厂打了一回官司,工厂在他生病后一直只发当地最低标准的工资,但这案子最后到了省高院再审,老张依然败诉,月平均工资没能按实际收入争取到,目前老张依然在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老张又想,现在晋级了,工厂也开不下去了,能不能把月平均工资和民事赔偿一并争取回来。 我说你的患病前月平均工资问题无法另案主张,而只能在前案中通过抗诉途径去争取。民事赔偿呢,深圳目前暂时支持的还只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所以,能不能争取到,目前还是未知数。 看到小屈最后还是委托了我,老张也想委托,但在外面和家人电话沟通后,他表示要再考虑下。 老张今年五十多,两个儿子,老大二十七,老二也有二十五,都没成家,提起孩子,老张一脸愧疚,认为自己的病拖累了一家人,尤其是耽误了儿子的婚姻大事。 小屈则比上几次来时轻松不少,之前都是老婆陪他一起来。他两口子都是四川人,性子急,小屈稍一反应慢些,老婆就会着急地抢话头,小屈无奈也无碍地听任老婆安排。而今天虽然照样时常短路,小屈却明显活跃些,无意中他说到,老婆回老家了,准备再生一个孩子。轮到我着急了,我说你都这样了还生啥呀,你就不怕对孩子有影响?小屈说那也没法呀,老婆说的多养个孩子将来好养老。我说你还想养老,你能把孩子养大就不错了。小屈说都有了,这次是无意的。我说那就处理掉吧。小屈最后一笑,这个月就生了……(21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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